本報訊(Y記者 姜春康 柴向陽 攝影報道)“我被詐騙了!我一定要告她,她怎麼能一結婚就跑了呢!”6日一大早,家住芝罘區朝陽街16號51歲的胡茂鋼找到記者,稱自己結婚不到一周,妻子突然消失,騙走他3000元錢和一部手機。他尋找妻子幾個月,手機一直關機。記者經過兩天聯系,終于電話聯系上其妻王瑩(化名),王瑩對記者說︰“我不想跟他過了!我不可能給他三萬元‘賠償費’!”
6日上午,胡茂鋼
向記者展示了他與妻子2008年4月14日登記的結婚證。“我今年51歲了,第一次結婚就遭遇這樣的事情,你說氣不氣人!我連續找了她幾個月,今天我已經到興隆街派出所報了警。”胡茂鋼說。
家住朝陽街的胡茂鋼是個股民,每天都到位于西南河的銀河證券關注股情。一來二去和周圍人混熟了,大家紛紛給他張羅介紹對象,一個叫王美(化名)的中年人更是非常積極,在2007年冬天的一個月內,王美就幫胡茂鋼介紹了5個對象,遺憾的是,並沒有牽成姻緣。
為答謝王美的好意,胡茂鋼特意到王美所在的祥和小區附近找了家飯店,準備好好請請王美。一起吃飯的還有一個30多歲的女子,王美介紹說,這是她的女兒王瑩。飯桌上,三人聊得非常愉快。由于年齡差距,胡茂鋼並沒對王瑩產生任何想法。第二天,王瑩突然聯系上胡茂鋼,說︰“我看你人挺好的,不行我們處處看吧。”接到王瑩的電話,50歲的胡茂鋼受寵若驚,當即同意。
幾天後,王瑩突然告訴胡茂鋼︰我們又不可能了!本來就沒抱太大希望的胡茂鋼,接受了這樣的結果。一個月後,王瑩又聯系到胡茂鋼,表示希望再給她一次機會。王美也親自來到朝陽街,對胡茂鋼擁有的兩處民房“調查”一番後,同意女兒的婚事。之後的一段時間內,胡茂鋼經常給王瑩買衣服,請她吃飯。王瑩喜歡擺弄手機,且酷愛上網,胡茂鋼給王瑩買了部新手機,並答應她婚後立刻買台電腦供她上網。
2008年4月14日,兩人到民政局登記結婚,並計劃今年8月舉辦婚禮。結婚當天,胡茂鋼來到股市,“割肉”騰出5000元錢,給了王瑩,讓其用來買電腦。當晚,王瑩跑到網吧上網一直到凌晨1點,胡茂鋼也沒在意。第二天晚上,王瑩又去上網,並回了娘家。16日晚上,王瑩直接來到朝陽街的住處,告訴胡茂鋼︰我們不合適,我們拉倒吧!莫名其妙的胡茂鋼強烈反對︰我們剛結婚,我不干!王瑩一氣之下又回了娘家。
幾天後,胡茂鋼直接找到王瑩和王美,表示要三萬元“婚姻違約”錢,就同意離婚,遭到王瑩的反對。此後,胡茂鋼再沒聯系上王瑩。無奈之下,他于6日到興隆街派出所報了警,隨後找到記者。
記者撥打了胡茂鋼提供的王美的手機,王美稱︰“我根本不知道三萬元錢的事情,我女兒在哪兒,我也不知道。離婚是他們倆的事情,和我無關,不用來采訪我。”記者聯系王瑩時,手機處于關機狀態。
昨天,記者終于聯系上王瑩,王瑩在電話中說︰“我不想再見到他,我們沒感情了!手機我會還給他,但想要三萬元錢,不可能!那5000元錢我曾給過他2000元,那3000元買了電腦,我根本沒詐騙他!”隨後,王瑩掛斷手機,再打,關機。
胡茂鋼表示,他還要繼續尋找王瑩,要回屬于自己的錢,必要時要起訴王瑩。
據了解,王瑩今年35歲,此前有過婚史,育有一個女孩。
■律師說法︰
山東乾元律師事務所律師閆卓雲︰如果一方有重婚、和他人同居、以及家庭暴力這三種情況,對方可以索要因此造成的精神損失費。本例中,王瑩並沒出現這三種情況,因此,胡茂鋼提出的三萬元“婚姻違約費”,並不成立。
另外,由于雙方結婚時間很短且沒有共同生活,電腦並非雙方共同使用,且違背了胡茂鋼初衷,胡茂鋼可適當向王瑩提出要回手機和購買電腦的錢,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