萊州某銀行客戶經理張某從2005年下半年開始,沉迷買彩票不能自拔。他不僅將家中所有積蓄都買了彩票,還違反銀行規定挪用客戶資金。至2006年10月案發,張某挪用資金272多萬元。另外,虛構借款理由,從兩位客戶處借款76萬元。日前,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,張某犯挪用資金罪,判處有期徒刑九年。
夢想成為百萬富翁
將賭注押在彩票上
張某今年33歲,案發前是萊州某銀行負
責市場營銷的個人客戶經理,負責承攬儲蓄、推銷貸款、保險等金融產品。從一個小職員發展到客戶經理,在朋友們看來,張某該知足了。但他不滿足每月掙“死工資”的日子,總夢想發大財,渴望成為百萬富翁級的人物。
張某是銀行職工,做生意既沒有時間,也沒有資金。怎麼辦?張某為此很苦悶。他喜歡看電視上的彩票節目,看到人家花小錢竟能中大獎,感到很誘人,也很刺激。2005年春天,張某開始買彩票,一開始每天買10元左右。他認為只要自己堅持不懈,天天買,一定會有中獎的那一天。張某堅持了一個多月,但是從來沒中獎,便認為是投注的數額太小,漸漸地他加大了數額。他從每天10元,加到了每天20元,再到後來的50元、100元,但大獎仍與其無緣。
從2005年下半年開始,張某開始大量購買彩票,不僅將每月的工資全買了彩票,還把家中的幾萬元積蓄偷偷買彩票。令張某失望的是,仍然沒有中獎。家人不知勸過張某多少回,他每次口頭答應不再買彩票,但心里卻想︰我一定能中獎,我要把本錢贏回來。現在洗手不干,我不虧大了嗎?
家里沒錢,張某以各種理由向親戚朋友們借,結果借來的幾萬元錢全部買了彩票。其間他中過幾次上百元的小獎,大獎始終與他無緣,並因此欠下債務。而張某仍然滿懷信心︰可能下一個百萬元或者千萬元大獎就是我的!我一定會把本錢贏回來!
輸光積蓄欠下債務
挪用款項繼續買彩
2004年9月,萊州某公司與張某供職的銀行簽訂《上門收款協議》,規定由銀行營業部每天派人、派車到企業收取營業款。2006年4月,銀行通知該公司,逢周六、周日及法定節假日不再派人上門收款,由他們自行派人送款到銀行。張某曾負責到該公司收取營業款,與該公司分管財務的綜合辦公室副主任趙某熟識。趙某認為職工攜巨額現金到銀行存款,路上沒有安全保障,便聯系張某,讓其節假日照常到公司收款。為表示感謝,趙某答應張某收完公司的營業款後,可將錢款存入銀行一周,幫張某完成銀行儲蓄任務,然後再存入自己公司的賬戶。張某認為,節假日到公司收營業款是兩全其美的好事,一來能完成儲蓄任務,二來自己先挪用幾天別人也不知道。
此後,張某多次違反銀行內部規定,到該公司收取營業款,並采取後款補前款的方法,將其中一部分款項存入該公司賬戶,將另一部分分批挪用購買體育彩票。對于張某挪用資金的行為,銀行毫無察覺,張某家人也毫不知情。某公司趙某認為張某是與自己業務來往多年的老朋友,完全可以信任。這一切讓張某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。
隨著時間的推移,趙某發現,張某將營業款推遲入賬的時間越來越長,已遠遠超過了以前定好的一個周,而且入賬金額嚴重不足。他多次催張某將營業款盡快入賬。張某謊稱,自己是為了完成儲蓄任務不得不拖延時間。趙某也就沒往深處多想。
至2006年9月,短短半年時間,張某先後挪用其收取的該公司營業款近300萬元,瘋狂購買體育彩票。但他仍然沒有圓“中大獎”的美夢。
拆了東牆去補西牆
挪用事發獲刑九年
2006年8月,趙某查公司賬戶時發現,有近300萬營業款沒有入賬,催促張某將營業款盡快入賬。張某為掩蓋自己挪用營業款購買體育彩票的事實,開始拆了東牆補西牆。
他先後以朋友開公司要驗資及朋友開發房地產需要資金為由,向理財儲蓄客戶王某、劉某分別借款26萬元和50萬元,存入趙某的公司賬戶,抵頂挪用的營業款。但資金缺口仍然很大,怎麼辦?繼續借!2006年9月底,趙某又催張某盡快入賬。張某故伎重演,先後以走賬為名分別向兩名銀行老客戶借款193萬余元和50萬元,填平了該公司賬戶的營業款。
2006年10月1日至7日,正值國慶長假期間,張某又先後4次從某公司收取營業款366.295萬元,並于同年10月2日至9日,分6次償還了兩位客戶的借款243.0368萬元;剩余款項于2006年10月9日存入該公司賬戶94萬余元,存入銀行內部一戶名為“于某”的銀行卡內17.104萬元,並償還體育彩票銷售點購彩票欠款10余萬元。
張某以為這次自己還會繼續糊弄下去,只要自己堅持購買彩票,就會中百萬元、千萬元大獎,那時他不光會把挪用的營業款、借朋友的錢全部還上,自己還會大賺一筆。張某不知道,自己的“美夢”到頭了。
2006年10月10日,趙某發現公司賬戶上只有不足百萬元,缺口高達200多萬元,便催促張某立即入賬。張某卻一再推托。趙某急了,找張某的領導反映張某于2006年國慶節期間,收取該公司的營業款293萬余元未入賬。銀行領導立即打電話給張某落實此事。張某知道事情敗露,說正在辦理入賬的事。領導感到事情不對勁︰張某作為個人客戶經理,無權到客戶處收取款項。領導又打電話找張某,結果再也聯系不上,張某失蹤了!大家意識到︰大事不好!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。
公安機關從張某處扣押現金1.55萬元,戶名為“王某”存有1.2萬余元的銀行卡一張,手機一部,凍結張某存入該很行“于某”戶上的16.1萬余元。警方在破案過程中了解到,張某曾多次到其家附近的一體彩投注站花巨資購買彩票,據體彩投注站老板證實︰2005年春至2006年10月,張某先後在自己的彩票點購買足彩及“排列3”彩票,共花費約300余萬元。
經過縝密偵查,2006年11月7日,警方將潛逃的張某抓獲歸案,隨後將其刑事拘留。
法院認為,張某利用自己擔任銀行個人客戶經理的職務便利,違反銀行內部管理規定,利用到公司收取營業款之機,挪用收取客戶資金,數額巨大且至今無力歸還,其行為已構成挪用資金罪。張某犯挪用資金罪,判處有期徒刑九年。公安機關從張某處扣押的現金1.55萬元、戶名“王某”存有12336元的銀行卡一張,手機一部及在銀行凍結的161040.1元,發還他供職的銀行。
法律人士呼吁
立法限制購彩數額
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,近年來,因沉迷彩票導致的一些犯罪案件屢見不鮮。去年我市發生了4起。
去年1月,龍口市某公司原財務一名副經理,利用職務之便,先後多次挪用公司資金2190萬元購買彩票,被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;
去年2月,我市某銀行女職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采取以小額存款置換儲戶大額存款抹假賬的手段,挪用儲戶存款200多萬元用于購買彩票。被福山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;
去年8月,牟平某公司職工盜竊22萬元,並用其中七、八萬元購買彩票,被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四年,並處罰金12萬元;
去年12月,萊陽一男子冒充儲蓄代辦員騙取14萬余元買彩票,被萊陽市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。
法律人士認為,正常的購彩行為應當是在保證自己的正常生活的前提下,從自己的余錢拿出很小的一部分去購買彩票。這樣,即使沒中獎,也能夠保持平靜的心態。抱著僥幸心理,把買彩票當成“投資”,不可取。
目前,我國對一次性購買彩票的數額,缺乏必要的限制性。雖然我國各類彩票管理機構也有相關規定,要求對可疑的大額投注予以特別關注,並進行監督。但是相關規定缺乏操作性和針對性。由于彩票銷售額與彩票發行、銷售機構的利益掛鉤,遇到彩民進行巨額投注時,因利益驅動,銷售機構不是勸彩民謹慎從事,量力而行,合理投注,規避風險,並積極向監管部門報告,而是期望甚至慫恿其進行巨額投注,以便可以實現自己的最大利益。希望國家盡快立法,規範病態彩民的行為,規避大額購買彩票帶來的風險。(記者 白曉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