膠東在線消息 分居一年的夫妻在朋友的婚宴上相遇,丈夫一時情緒失控,竟舉刀刺死妻子。日前,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,被告人高某犯故意殺人罪,判處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。
今年29歲的高某是黑龍江省海林市人,初中文化。2004年5月,高某與妻子一起由原籍來到牟平區打工。因感情出現問題,倆人于2006年9月份開始分居。2007年9月16日中午,倆人在朋友的婚禮上相遇,期間,高某幾次給妻子打電話,
讓她下樓談談,妻子沒同意。稍後,高某又找到妻子當面質問,被朋友勸走,這樣反復了好幾次。下午1時30分左右,婚宴散場,在酒店門前,高某為感情問題再次與妻子理論,越說越激動,動手打了妻子一巴掌,後又用隨身攜帶的折疊式水果刀朝妻子胸、腹部連捅數刀,致妻子心髒、肝髒破裂,失血性休克死亡。圍觀的眾人急忙將高某的刀子奪下,並報警。高某趁眾人不注意逃跑,後被警方抓獲。
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,高某不能通過正當途徑正確處理夫妻間的矛盾,當隔閡產生後,竟持刀行凶,致人死亡,他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。高某作案手段殘忍,後果嚴重,論罪應當判處死刑,但鑒于本案是因家庭糾紛引發,高某是初犯,平時無不良記錄,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,決定對其判處死刑,可不立即執行。(記者 曉娟 通訊員 孫靜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