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報訊 組團嶗山游旅游車手續不全被扣延誤行程、老年游客因雨天行走慢被甩客;組團南京游、連雲港游,隨意變更行程,改變游覽景點……昨日,市旅游局發布今年第二季度的旅游投訴情況,共接到投訴114起,立案查處29起,為游客挽回損失25328元。
據旅游服務質量公報顯示,從被投訴對象上看,投訴旅行社的有52起,佔45.6%,較多的還有A級景區、海上旅游等。從投訴性質上看,反映服務質量問題的
有49起,反映質價不符、收費不合理的有24起,還有1起反映丟失物品。
在針對旅行社的投訴上,反映的問題主要集中在︰組織老年游客游華山,景點優惠門票退費標準沒在合同中注明引發糾紛;組團南京游、連雲港游,隨意變更行程,改變游覽景點;組團雲南游,多收合同外費用;組團嶗山游沒趕上纜車,旅行社不退纜車費;組團煙威蓬二日游,導游擅自增加購物活動;港澳游行程縮水,購物店里強迫老年游客買東西。
市旅游局提醒市民,在簽署旅游合同時,游客要看清所有條款,隨意變更行程、增減景點等,都屬于違約行為,游客可以索要賠償。還要特別注意是由所簽旅行社組團還是將游客拼團給其他旅行社,如果是拼團,應經過游客書面同意並注明所拼入的旅行社名稱,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,以免發生糾紛時推卸責任。市旅游局加大旅游投訴查處力度,85912000投訴熱線24小時開通。(孫靜芳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