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國稅總局:加強奧運期間納稅服務
|
 |
| |
|
|
為了貫徹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做好迎接2008年北京奧運會和殘奧會的有關工作要求,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《關于加強奧運會、殘奧會期間納稅服務工作的通知》(國稅函[2008]625號),要求各地稅務機關要做好奧運會和殘奧會期間的納稅服務工作,為成功舉辦第29屆奧運會和第13屆殘奧會創造良好的稅收環境。 通知要求,各級稅務機關要高度重視,牢固樹立“支持奧運、服務奧運”的大局意識,在稅務系統中廣泛開展“迎奧會、講文明、樹新風”活動。奧運會和殘奧會主辦和協辦省市的國、地稅局,要成立專門領導小組,組織開展奧運會和殘奧會期間的納稅服務和安全保障工作,加強辦稅服務廳等窗口人員的文明禮儀教育,保持良好風貌,樹立稅務機關的良好形象,為奧運會的成功舉辦做出積極貢獻。 要認真貫徹落實辦稅公開要求。各地要通過稅務網站、辦稅服務廳、新聞媒體等多種公開渠道,以多種形式及時宣傳涉及奧運的稅收優惠政策,公開各項工作制度、服務流程和標準,提高工作透明度。有條件的地方要在稅務網站、12366納稅服務熱線服務中增設奧運板塊或奧運專線等,確保渠道暢通,營造良好氛圍。 要做好涉及奧運的納稅人(供應商、贊助商、特許權使用商等)的稅收政策宣傳、咨詢與輔導工作,提供多樣化和個性化服務,推出包括優先服務、上門服務、預約服務、延時服務、提醒服務等多種服務產品。有條件的稅務機關可在辦稅服務廳增設奧運綠色通道、無障礙服務通道或全職能服務窗口,簡化流程,縮短時限,提高效率。要積極創造條件,開展奧運會、殘奧會期間雙語服務和無障礙志願者服務工作,為納稅人提供快捷、高效、文明的服務,確保涉及奧運納稅相關問題能夠及時解決。 此外,第29屆奧運會和第13屆殘奧會開幕式分別處于8月份和9月份納稅申報期間,各級稅務機關要高度重視稅收新聞采訪、征收服務、信息網絡運行安全、突發事件處理等工作,要制定應急處理預案,並進行必要演練,全力保障安全。各級稅務機關要按照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解決辦稅服務廳排隊擁擠問題的通知》(國稅發[2005]161號)的要求,進一步貫徹落實各項制度,文明、高效開展納稅服務工作,排查安全隱患,制定處置方案,避免辦稅服務廳出現排隊擁擠。
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