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著商品經濟在中國的不斷深入和發展,“文化”作為精神商品已越來越紅火地躋身于商品經濟的大潮中。而“喜慶文化”作為文化的一種也不乏其中。在喜慶文化中尤為重要的是“喜慶型舞台藝術主持文化”——“喜慶司儀文化”。喜慶司儀行業自古有之。按照《個人所得稅法》有關規定,從事喜慶儀式主持服務、經紀服務的收入,必須交納個人所得稅。否則,其勞務收入就屬于偷稅漏稅的違法行為。然而筆者通過了解發現,地稅部門幾乎沒有收到一位喜慶司儀填寫的個人所得稅申報表,在我國嚴密的稅收大壩上竟然有這麼一個可怕的“蟻穴”,實在叫人憂心。如何有效規範司儀行業的稅收漏洞呢?筆者談一談自已的看法,供大家參考︰
一、作為政府能部門的工商、文化、物價等部門,應規範禮慶市場,建立相應的管理法規和條例,不能簡單地認為反正都是市場行為,一個願打一個願挨,要考慮到每個消費者的承受能力。
二、加強稅法宣傳,優化治稅環境。要大力加強稅法宣傳,強化公民依法誠信納稅意識,切實維護稅法的嚴肅性、權威性。
三、作為地稅機關,要及時建立“司儀行業 ”信息資源共享體系,密切工商、文化等部門的配合,疏通“信息源”渠道,建立“司儀行業”信息庫。要創造優質的稅收政策環境、征管環境和服務環境,加強稅收宣傳,普及稅收法律法知識,增強依法納稅意識;要堅持依法治稅,提供優質的辦稅服務;要加強納稅輔導,規範“司儀行業”的財務核算。
四、從事喜慶司儀的人除了一小部分是專職外,大多是兼職。針對司儀行業中的兼職司儀,可建議其所在單位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來約束他們的走穴行為,並配合地稅部門一起督促其進行納稅申報,還可以由所在單位代收代繳其應繳的稅款,。
五、在稅收征管制度方面,稅務機關要完善“司儀行業”稅收的監控體系,強化監督制約機制,要依法治稅、依率計征,堅決杜絕領導稅、人情稅、關系稅,確保稅負公平。同時,積極鼓勵群眾舉報,將司儀不納稅、少納稅地僥幸心理消滅在萌芽狀態。